本縣107年度防災教育實施成果各校須上傳繳交項目如下:
  • (一)防災教育自評表(須核章)。
  • (二)最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。
  • (三)校園防災地圖與推廣成果(如附件1)。
  • (四)家庭防災卡與1991專線推廣成果(如附件2)。
  • (五)校舍安全檢核小組要點及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成果(如附件3)。
  • (六)校園災害防救演練成果(如附件4)。
  • (七)校園災害防救演練影片。
  • (八)校園災害防救宣導及研習成果(如附件5)。
  • (九)防災教育教學與教材創意作為成果(如附件6)。
詳細內容請參閱新竹縣教育處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