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3條規定暨本府109年3月26日府授消管字第1098950188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(COVID-19)疫情升溫,為使各單位人員能熟悉防救災資源資料庫操作方式,製作操作說明步驟1份供參考。
三、貴單位除平時需進行系統填報及各項資源更新作業外,並需配合中央之抽查作業,本縣亦持續辦理「填報作業」、「抽查回報」及「稽催填報」,各項作業操作步驟詳如附件。
四、各國(高)中、小學,請務必於每年2月及8月1日至10日至系統執行「填報作業」。
五、本案若有相關之疑義或問題,可聯絡本府消防局承辦人:彭小姐(電話:03-5513522#30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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