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來源: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-防災校園操作手冊

 

一、依據111年度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防災教育計畫辦理。
二、輔導訪視日期:111年9月22日(星期四)起至10月21日(星期五),各校輔導期程表請參閱附件。
三、111年度輔導訪視受補助基礎建置學校名單如下:
(一)國中:員東國中、竹東國中、新湖國中、湖口高中、峨眉國中、寶山國中、新豐國中、尖石國中。
(二)國小:新社國小、鳳岡國小、錦屏國小、玉峰國小、五龍國小、碧潭國小、桃山國小、北埔國小、文山國小、和興國小、坪林國小、石光國小、福興國小、福龍國小、嘉興國小、秀巒國小、大肚國小、花園國小竹林分校、十興國小、梅花國小、長安國小、清水國小。
四、輔導訪視是日請學校準備如下資料:
(一)學校簡報(內容主要針對第一次輔導訪視委員意見與學校修正說明等)。
(二)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(紙本一份)。
(三)校園防災避難地圖(紙本五份)。
(四)實際演練之矩陣式防災腳本(紙本五份)。
(五)補助經費使用概況表(紙本五份)。
(六)輔導訪視紀錄表(請將委員第一次輔導訪視意見內容登打於訪視紀錄表內)(紙本四份)。
(七)訪視委員出席費。
(八)訪視外部委員交通費(上午訪視學校已支付來回交通費,下午訪視學校勿重複支付)。
(九)上午訪視學校請準備委員中餐。
五、未盡事宜將隨時更新公告,惠請配合辦理。